本报10月27日讯(通讯员闫琳 记者 赵壁)酒驾后撞了人不但不停车施救,反而加速逃走。逃跑途中又撞了两人,其中一人死亡。近日,酒驾连撞四人的程某,被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到法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0年6月29日晚,程某在厂里吃饭时喝了些酒,酒后的他驾驶着自己的小型面包车,载着两名女同事沿崂山区保张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中韩某居民楼前时,面包车将两名女行人撞伤。“我当时脑里一片空白。”程某回忆称自己当时很害怕,却没有停下车救人,而是继续驾车加速逃走。
当程某的车开到东韩村委前时,与一辆沿保张路西向东行驶的小货车相撞,此时的程某更慌了神,又将车开到某网吧前,把一名过路男子撞伤,车辆也失去了控制,车开到青银桥下时又将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撞倒,这名骑车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然而这辆“疯狂”的小面包竟然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它仍然在路上狂奔,一直到青银桥东处,撞在了路边停放的大货车尾部车开不了了,惊魂未定的程某弃车逃逸。
经警方现场勘查取证,认定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崂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审查讯问后认为,虽然嫌疑人程某事后自称记不清,但综合证据可以证实他酒后驾车连续肇事,造成恶劣后果,且最后选择弃车逃逸,其行为已属于以驾驶车辆肇事的方法危害不特定人群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因此检方最终对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等待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