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7日讯(记者侯海燕 通讯员 刁忠)27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帮助创业失败人员重拾创业信心,泰安市启动了新一轮创业优惠政策,将为创业人员提供300万元资金用于损失代偿,同时创业者还将享受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自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泰安市共扶持10474人创业,有些创业者能够一次创业成功。但对于大多数创业者来讲,创业挫折在所难免。针对这一问题,泰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营造宽松创业环境鼓励百折不挠再创业的意见》,鼓励创业失败者再次创业。为保证创业扶持落实到位,泰安市财政专项提供300万元资金用于损失代偿。同时,在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建立孵化园区,在商业、服务业集中的地域建立创业街、创业城,作为扶持、试验、示范创业的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根据意见规定,泰安市将向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对创业能力不足的加强创业培训;对创业项目信息不足的提供项目支持;对创业资金不足的进行资金扶持;对创业场地困难的主动吸纳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再
创业人员对接援助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开展创业伙伴行动,对每个创业者进行一次创业培训,提供一个创业项目,帮助解决一处经营场地,协助落实一笔小额担保贷款。
泰安市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促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畅通帮扶途径,向各类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凭证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扶持对象信息档案,加强管理和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实施“万名创业者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和“创业能力改善计划”;对再创业人员,组织创业专家对创业失败原因进行会诊,制定行之有效的改善方案,并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