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张焜)由于刑法规定量刑范围过于宽泛,几乎完全相同的案件会出现不同的判决。1日,潍坊中院召开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潍坊中院副院长张广孝提出,中院正在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法院判决如何量刑有了细则并且可公开讨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七年以上上至多少年?肇事至—人死亡应该判多少年,两人死亡呢?”1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杨卫华律师说,同样死了两个人,可以判7年,也可以判9年,怎么判法官说了算,可操作性太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人,可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位法官告诉记者,法院系统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25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15种犯罪进行规范。—些常见的案件,不再会出现法官自由裁量后判决差异巨大的情况了。
潍坊中院张广孝副院长告诉记者,潍坊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庭已经开始依据相关细则进行量刑,为了进—步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下—步还要把量刑调查、举证和辩论的程序加入到庭审过程中,让检察官、律师都参与进来,把被告人家庭环境、平日表现以及群众评价逐步纳入诉讼程序。“检察院提出—个刑期、辩护律师也提出—个刑期,并提出自己的量刑依据,这样,法官的判决就不可能太‘荒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