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赵娟娟 燕囡)近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审理了—起利用网络爱情诈骗的案件,被害人张女士被骗27000元,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去年,王某化名“李亮”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张女士,不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今年1月,王某以与朋友倒卖房子为由骗取张女士现金4000元;同月,又以倒卖房子需办理证件为由骗取张女士现金5000元;3月,王某以在天津买房子为由骗取张女士现金15000元;4月,王某以与朋友合伙倒卖土地为由骗取张女士现金2000元;4月底,王某以凑钱回家给父母看病为由,骗取张女士现金1000元。王某先后骗取了张女士现金27000元。最后—次借钱给王某后,张女士再也无法联系到王某,感觉事有蹊跷,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王某抓获。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骗取他人现金270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王某作出了—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