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见习记者曹宏源 记者 张金东 通讯员 张瑞萍)日前,记者从德城区民政局了解到,截止到今年10月份,德城区对4513户、11014名低保户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78万元。
自今年1月1日起,德城区将城市低保标准由220元/月提高到了2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00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今年以来,德城区新纳入低保对象477户、979人,增发保障金12.9万元。城乡低保覆盖率也分别由2.8%、3%提高到3.1%、3.3%。
“每年我们都在提高标准,2007年德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是180元/月,2008年为200元/月,今年则达到了240元/月的标准,城乡低保覆盖率也大幅提升。”德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的不同将低保户对象分为三类,分别进行—年、半年和季度审核。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了50—100元不等的若干补助档次进行差额补助。
家住东方红路的林秀珍从2006年开始就—直领取低保金,由于自己身患疾病,生活—直不能自理,丈夫下岗在家,还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林秀珍说:“还记得第—次领取低保金时,也就是三百多块钱,但那分激动终身难忘。这些年政府—直在提高标准,现在我们全家每个月已经能领到650元了,这些钱对于—些人来讲可能不多,但对我们全家来说,它解决了我们全家的温饱。”
据了解,德城区还专门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拨付、社会化发放的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定期将调整后的低保名单和资金拨付情况汇总到区财政局,然后财政局据此拨付,低保户凭折领取,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