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记者杨金涛 通讯员 栗军 张东涛)日前,平原县喜获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先进县”殊荣,是德州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
据了解,自2008年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平原县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5207台,销售金额1.49亿元,兑付补贴金额1449.63万元,补贴兑付率达到97.34%,补贴兑付率稳居全市第一。
近年来,平原县把家电下乡作为拉动城乡消费、带动生产发展、扩大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家电下乡资金补贴方式,在全县55家网点全面推行了家电下乡代垫直补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激发了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同时,县里要求销售网点对销售的下乡产品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销售发票,并制定了补贴资金清算、拨付、审核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