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孔红星)肥城徐女士所在的单位因效益不好停产近两年,这期间她一直待业在家。11月1日下午,徐女士突然接到同事的电话,被告知尽快到单位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现在,她与另外3名同事正面临“被失业”的困扰。
“昨天下午,同事给我打电话,说去原单位补交养老保险,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2日上午,肥城市民徐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在的单位是肥城市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两年前,公司因效益不好,徐女士和所在车间的同事都回家待业了。
1日下午,徐女士突然接到了同事周女士的电话,被告知最近要向单位补交2800多元的养老保险等费用,之后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障金。“我打听后才知道,这一批有四个人,之前已经有一部分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开始领取失业保障金。要是这样,单位是要解聘我们吗?20多年的老员工了,马上就成为失业人员,太突然了。”徐女士说。
2日中午,徐女士来到单位,被告知需要补交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份28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与徐女士一样,她的同事周女士也是满脸惆怅。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前几天接到了单位的电话,让去补交保险金,后来才知道单位正在“解聘”员工。
随后,记者咨询了徐女士所在单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单位原来经营的项目不复存在,他们已经没有能力留下所有员工。根据领导意见,员工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出申请让人事信息继续保留在单位,服从相关的管理,或被安置在原单位所在地的承租单位内工作。至于员工户籍问题,他们可以选择保留在单位,但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
针对徐女士反映的问题,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改制或破产时,需要制定安置员工的一个方案,并告知员工。单位员工办理失业手续,必须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再为员工办理申请失业保障金等相关手续。对于徐女士遇到的情况,她需要和单位及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