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郝光亮)山东海事局于2009年4月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办法》,要求山东地区内所有小型海船船员必须完成“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换发新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过渡期至2010年12月31日。自2011年起旧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停止使用。
由于烟台地区的小型海船船员主要在海滨从事小型旅游艇观光业务,个体经营居多,地点多、分布广,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海船船员没有换发证书。一旦过渡期满没有换证,众多小型海船船员的适任证书将过期失效,失去驾驶资格,必须重新参加适任考试和评估。
烟台海事局在此提醒辖区内的小型海船船员,利用冬季停航期间在年底前完成“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尽早到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换证。有关培训和换证的要求,可到当地海事处咨询,或电话咨询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668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