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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已不再代收维修基金
  • 2010年1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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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公共维修基金包括房改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维修基金,房改房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按照总房价的20%缴存,基金属于单位所有,业主支配。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每名业主按照总房款的3%缴存,基金属于业主所有。目前,大多数商品房因多在保修期内或未出现故障,基本还未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楼体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的屋顶、承重墙体、框、梁、楼板、门厅、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等。”李先生解释说,通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就可向房管部门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申请,房管部门可办理支用手续。

    据了解,为防止开发商私用维修基金,购房的业主可持缴存维修基金的通知单,直接将基金存入公共维修基金账户,不再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代收。业主们还可登录济南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网查询维修基金的账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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