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的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后来房改后,就把房屋的产权买了下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破产,谁来组织维修资金的使用?”家住黄屯小区2区10号楼的一居民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前段时间,他们家房屋漏雨,应属于公共维修项目,现在却找不到维修资金负责人。
张恒志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住宅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经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同意)制定维修方案。没有聘用物业的则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委托相关单位或区房管部门设立的房屋维修便民服务站维修。如果情况紧急,可适用上述的应急维修支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