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9日讯(记者许君丽) 近日,随着今冬取暖费收取工作的进行,记者发现,市民对阁楼、阳台、跃层住宅等的供热收费办法和标准等问题不太了解,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
据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04年底开始执行的《关于明确集中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阁楼收费方面,安装使用散热器的阁楼,按收费系数收取取暖费,即取暖费=阁楼的平均层高÷该楼标准层层高×供热价格×阁楼使用面积;对不使用散热器的阁楼,不收取取暖费。
阳台收费方面,现未封闭阳台,不收取取暖费;未安装散热器的封闭阳台,现与房间之间无隔断门的,按阳台使用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未安装散热器的封闭阳台,现与房间之间隔断门属原设计的,按阳台使用面积的50%收取取暖费;现与房间之间隔断门属用户私自安装的,按阳台使用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安装散热器的封闭阳台按阳台使用面积的100%收取取暖费。
跃层住宅收费方面,对跃层住宅中不使用散热器的楼层,按使用面积的50%收取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