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通讯员侯照华)9日,记者从滨海区工商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查获18瓶含甲醇的仿冒茅台酒,这批假酒与真茅台一模一样,但产地却是寿光。
据了解,为加强滨海区酒类市场监督管理,滨海工商分局于11月4日成立了检查小组,还聘请了茅台酒厂驻山东省代表前来协助检查,以各类白酒、葡萄酒、进口酒等为整治重点。小组先后到4家大型商场超市、5家高档酒店及3户酒水专营店,对经营的各类酒水质量进行检查、鉴定。通过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茅台酒18瓶,案值1.5万多元。
滨海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次查处的18瓶仿冒酒里都含有微量的甲醇,虽然其含量并不足以对人体造成较大危害,但是一旦甲醇含量超过5毫升,就可引起中毒,肝脏和眼睛等器官都会受到损害,而甲醇含量达到30毫升就可致死。据了解,这些假酒都是从一些酒水销售店中发现的,大多产自寿光,店主在进货时也并不知情。
那么,市民在购买时应怎样鉴别假酒呢?工作人员介绍了几个鉴别方法:首先、茅台酒厂没有设立分厂或与其他任何厂家联营,因此凡是注明为联营厂、一厂、二厂,分厂生产的“茅台酒”,完全可以肯定是假的;其次、正宗茅台的商标是用进口100克钢板纸印制的,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而假”茅台”的商标和背贴都是用普通纸张印刷,且图案和字体与真商标也有明显区别,出厂日期字迹有红色的,也有其他颜色的。再次,仿冒的茅台酒多为用高梁酒、白干酒、配制酒等冒充的,很难具有茅台酒的色、香、味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