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8451234消息(记者谢晓丽 通讯员 刘小燕)近日,阳谷县侨润办事处的王先生在县城的一家土杂店购买了一个铸铁炉子,到家后发现该炉子有20厘米的裂缝。土杂店老板以王先生自己碰坏为由,不予更换。
王先生介绍,到家后,他发现炉子上沿里侧有20厘米左右的裂缝,但买时并没有发现。他随即来到该土杂店要求更换新炉子,结果该店老板以裂缝为王某自己碰坏为由,不予更换。双方争执不下,王先生投诉到阳谷县工商局,要求合理解决。
阳谷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王某搬运该炉子十分小心,没有出现过碰撞,且到目前尚未使用该炉子,不会出现人为碰坏的情况。工作人员随即查看该炉子的合格证、生产厂家、地址、时间等,结果发现该炉子既没有合格证,也没有标明生产厂家、地址、时间,系“三无”产品。杂货店老板也认识到经营“三无”产品是违法行为,当即表示退还王某购买炉子的货款,并表示不会再销售“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