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本报见习记者 王超 嵇磊 通讯员 付永春 陈庆海)两年前,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门某某先后诈骗同学、朋友8人的钱财,数额竟然达到220多万元。日前,28岁的女犯罪嫌疑人门某某在北京—饭店内被河口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2010年9月29日,河口公安分局接到魏某等8名群众报警称,自2008年以来,门某某以与其亲戚合伙做生意为由,并许诺高额回报,先后诱骗8人投资入股,骗取现金200多万元。他与另外几名受害者投资入股后,做生意的分红不仅—分钱没拿到,后来竟然连门某某的人也找不到了。
接到报案后,经警方初查,门某某与亲戚做生意的事实纯系捏造,在收取受害人的入股资金后,不仅未履行分红许诺,而且携款出走下落不明。门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河口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经过近—个月的细致摸排与调查,专案组民警于11月1日发现犯罪嫌疑人门某某在北京出现,随即赶赴北京展开调查。11月4日中午,专案组民警蹲守两天两夜后,在—饭店内发现门某某踪影,并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门某某系东营市河口区农民,现年28岁。犯罪嫌疑人门某某供述,2008年做服装买卖赔本后,遂编造了与亲戚合伙做生意的理由,诱骗其同学、朋友魏某等8人投资入股,并分别给他们许诺10%一40%的高额回报,在收取魏某等8人约220万元现金后潜逃。门某某将骗取的钱财用于购买彩票和偿还个人欠款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