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徐乐静 见习记者 李梦娇)自本报开通供暖热线以来,不少市民纷纷打来热线咨询供暖问题,其中公摊面积和自家阳台取暖收费标准成为市民咨询的热点问题。
10月27日,本报C04版刊登《封闭式阳台全收费 敞开式阳台收一半》一文,为一些市民解答疑问。记者从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物价部门对德州城区供热价格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收取费用,其中,建筑面积已将阳台等空间计算在内。若居民家的阳台是封闭式的,按照全面积收取取暖费,若居民家的阳台是敞开式的,按照面积的50%计算收取取暖费。
家住三八东路嘉城尚东B区1号楼的王女士反映,她所住的1号楼一共五层,一、二层是门面房没有人居住,整栋楼的楼道公共面积的取暖费就得由他们6户业主均摊。与其他没有门面房、住满10户的业主相比,王女士和邻居每家都要多拿出六七十元的取暖费。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家使用面积并没有这么大,业主个人还得为公共取暖面积付费,认为不合理。
针对王女士提出的问题,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德州市恒源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按政策,德州市采暖费就是按照房产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收取的。而记者随后了解到,省内不少市采暖收费并非按建筑面积收取,而是按照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