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11日讯(记者 李虎)11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泰安市出台《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每年选拔20名左右首席技师。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可享受每月500元的市政府津贴,规定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参选人员个人职业技能须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4年内省级一类竞赛前十名、省级二类竞赛和市级一类竞赛前六名、市级二类竞赛第一名的获得者,以及近4年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泰安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和“泰安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选。
据了解,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市政府津贴500元,同时为省首席技师的,政府津贴不重复享受。所在单位对首席技师可以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除此之外,首席技师还将纳入泰安市高层次人才库,市里每年组织部分首席技师参加政治理论培训、市情省情国情考察、咨询、休假等活动,所在单位每年应安排不少于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根据个人意愿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首席技师管理期为4年,期满后不再保留首席技师称号,不再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