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11日讯(记者 凌文秀)11日中午,市民刘先生从振华超市1店买了两袋蒙牛纯牛奶。饮用时发现牛奶变质了。超市值班经理表示,牛奶密封不严导致牛奶变质,可以给消费者退换或者三倍赔偿。
“12点多,我从昌润路和兴华路口北约60米的振华超市1店买了两袋蒙牛纯牛奶。”市民刘先生说这两袋牛奶是从超市放牛奶的货架上随手拿下的。出来后打开一袋喝了一口,“喝着味道不对,闻起来也有点异味。”刘先生倒出牛奶,发现牛奶里有凝固的小块。
牛奶包装袋上的信息显示,生产日期是10月27日,保质期是45天。“没过期怎么变质了呢?”刘先生带着牛奶返回超市。超市工作人员承认刘先生手中的牛奶变质,“可能是牛奶密封不严导致变质。”刘先生不信,使劲儿攥住另外一袋牛奶,“上下密封口都没有气泡,也没有牛奶渗出,密封没事儿吧。”当着超市工作人员的面,刘先生打开第二袋牛奶,还是变质的。
超市工作人员要给刘先生退换牛奶。刘先生却不同意,“都是变质的,退换还不是一样。万一给孩子喝了,拉肚子、病了怎么办?”
超市值班经理郭女士陪记者从货架上拿下一袋同一日期生产的牛奶。当场开封后,没有闻到异味,也没有变质。为什么刘先生购买的两袋牛奶都变质了?郭女士说:“可能是出厂时密封不好,也可能运输、上架过程中破坏了包装。”对于这件事如何解决,郭女士只是表示,可以赔偿刘先生最多三倍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