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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约定的工程要泡汤
  • 2010年11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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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开发区梅埠街道刘先生反映:他打算新建一个工厂,7月29日他找了个包工头来承包他的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每平方米工程款是235元,平时买建材由刘先生出钱。但是工程进程很慢,直到现在也没完工,而包工头却以物价上涨为由,要求提高工程款,而刘先生则不同意,因此,工程进展越来越慢,几乎要给刘先生停工了。

    记者帮办: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出现目前的状况,两人主张的事实可能不同,容易出现一方或两方均没有说实话的情况,因没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也有效,但需要以录音或其他方式来确认约定的事实。如果物价出现大幅上涨,承揽方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对原约定内容进行更改,但需提前通知对方,如协商不成,承揽方有权终止协议。而变更约定的条件要本着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认。

    帮办记者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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