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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教师须持证上岗
无上岗证的将取消任职资格
  • 2010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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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秦国玲)11月13日,潍坊市幼儿园园长岗位资格培训开始了。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参加培训成绩合格者,将发幼儿园园长岗位资格证书。为提高教师素质,潍坊将全面推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此次参加培训的为市级实验、示范、一类、二类幼儿园的正副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有学前教育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幼儿园管理、园长任职资格、岗位要求和主要职责、保育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集体学习、分组讨论、观摩考察、书写论文及以考代学等多种手段完成培训,培训为期30天。

    幼儿园园长参加岗位培训后,经考核成绩合格,将颁发幼儿园园长岗位资格证书,岗位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职的依据之一。

    从2000年开始,山东省已实行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同时也作为考核幼儿园的依据之一。目前潍坊市共有1800余所幼儿园,但部分幼儿园园长没有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专业教师数量不够,已经成为发展学前教育的一大瓶颈。据悉,潍坊市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将限期取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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