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乐陵: 专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 2010年11月1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高倩倩 通讯员 耿冲)“要加强保管措施,将烟花爆竹专库存放、专柜销售,远离其他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11日,乐陵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在乐陵市枣城北大街的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11月8日至14日,乐陵市公安部门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已出动警力40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六旬老太夜幕下被撞身亡
乐陵: 专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房车”
汽车喇叭乱按惹人烦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