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在正常条件下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18±2℃,不得低于16℃。正式供暖开始后,市民如果发现家中温度低于16℃,可以与负责所在区域的热力公司联系或拨打12319反映。热力公司在采暖期开始后10日内,接到供热温度等供热质量投诉的,会在接到投诉后的当日到达现场处理;10日以后接到投诉的,应当在接到投诉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市民仍对室温存有异议的,可拨打12319反映,也可拨打本报“温暖日照”热线电话8308110探讨解决办法。
据介绍,在日照老城区的一些楼房,由于建造时没有加上隔热层,窗户等处还漏风,或者是房内入住人员太少,也会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如果是管网问题,市供热办会协调热力公司尽快解决,如果市民家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市民采用加换双层玻璃、封堵出风口等措施使室温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