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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自称有水损却从不公示,居民质疑———
加价收水费成了糊涂账
  • 2010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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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崔洪英)“自来水公司规定每立方水费是2.65元,可我们物业公司收3元,另外每户每月还要再交3元钱水损耗的费用。感觉这是笔糊涂账。”九曲杨庄小区徐先生反映。

    徐先生最近到物业交前三个月的水费,被告之用了8立方,交了33元钱,物业人员介绍说每立方水费是3元钱,因为水损,每户每月还要再交3元钱。记者咨询了河东区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说每立方米水费是2.65元,小区共用一个水表,发生水损耗的,要均摊到居民身上。

    记者来到杨庄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说小区一直按照每立方米3元的标准收水费,周围几个小区都是这样收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说水费是3元的原因是自来水是蒙山自来水,水质好。

    “小区共用一个总表,到底用了多少水,损耗了多少,物业从未向我们居民公示过,自来水公司明明规定2.65元/立方,到了物业那里却成了3元/立方,还要再交3元水损费,这让居民感觉是笔糊涂账。”徐先生说。

    记者咨询了河东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河东区的自来水费是2.65元/立方,如有损耗每立方再加0.3元,也就是每立方2.95元,除此没有其他费用。临沂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即使小区自来水有损耗,也是加到水费里来收取,而另外收取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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