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建鹏)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获悉,10月份,烟台市CPI环比与上月持平,同比上涨3.0%,1-10月份累计上涨2.2%,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类别看,1-10月份非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3%,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4%,消费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7%,扣除鲜菜鲜果总指数同比上涨1.0%。
随国际国内经济变化,受异常天气等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已步入上升的区间,尤其是与居民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菜等食品价格上涨,再次成为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从CPI构成分析,食品类价格的较大幅度上涨对CPI的影响最大。1-10月份烟台市食品类价格指数累计上涨6.5%,拉动物价总水平上涨1.98个百分点,占CPI总涨幅的90.3%。其中食品类中的粮食、鲜菜价格波动,对总指数影响尤为突出,与此同时,居住类价格上涨和翘尾因素的影响也对CPI产生一定影响。此外,楼市销售拉动及装修市场趋热,以及去年同期CPI基数较低的翘尾因素均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
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目前仍存在粮食价格将稳中有升、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的格局尚未改变等影响CPI走高的不确定因素,但不会骤然出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局面,因而不会引发价格总水平的大幅度上涨。所以未来几月烟台市CPI将保持基本稳定。但工作人员也指出,尽管目前物价尚属温和上涨,出现严重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不大,但还要正视通货膨胀的可能性,做好相应的调控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