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杨凡)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有首批232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按照要求,各市教育局制定需求计划时,该计划与本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数量之比应不低于2:1,确保5月底前全部落实免费师范生岗位。
据了解,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局抓紧在本市中小学校范围内征集免费师范生需求岗位。以不低于2:1(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与本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数量之比)的比例确定2011年本市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和岗位。
2011年4月30日前尚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5月底前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全部落实岗位。毕业生在省内中小学自行联系学校签约的,须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确保有编有岗。
据悉,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按协议规定到中小学任教不少于10年。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