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2日讯(记者 李倩 见习记者 史曼曼)付了95%的预付款,就盼着9月20日的装修完工搬进新房。可装饰公司却以业主频繁变更装饰合同项目为由,暂停施工。22日,杨女士皇经阁小区的新房仍是“半吊子”。
22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杨女士新房装修的皇经阁小区,在杨女士与欣佳汇装饰公司签订的装饰合同上,清楚地写着装饰公司于2010年8月14日施工,9月20日前完工,工程造价近2万元。
杨女士介绍说,因为装饰公司使用材质与约定材料材质不符等原因,她减去了整体厨房装饰、钛合金门、影视柜以及飘窗大理石的工程项目,实际装饰价格是16000元,“我们交了前期的首付款和终期款,共15200元,800元的验收费是等完工后再补齐。”杨女士说,现在工程还没完工,在贴影视墙壁纸装修的环节发生了矛盾,装饰公司就擅自停工,不干了。“一个工程接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别的装修队伍,室内装修毕竟有设计因素,后期的细微的改动应该是正常的。何况装饰公司提供的影视墙壁纸并不是当初设计的深灰色,咖啡色配室内的基调我们也不喜欢。”
下午2点,记者来到位于洗河路的欣佳汇装饰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李经理表示,对于原定的工程造价,业主进行了多次变更,还取消了占比较大的整体厨房项目。“我们装修的利润不是每个项目都挣钱,有时候这个项目的损失需要从别的项目上找回来,现在同时取消整体厨房的装修项目让我们损失很多,赔钱的生意我们也没法干。”该项目经理表示。随后,该装饰公司表示,一旦有空,会带领施工队复工。
对此,济宁市轻舟装饰的腾经理表示,一些设计师可能为拉客户,降低装修的报价,导致装饰项目变更。
济宁市消协办公室陈主任说,“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低,开工后再逐步增加,让业主很难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目前此类纠纷已成为装修行业投诉的焦点。”陈主任提醒消费者选择有资质的大型装修公司,谨慎签订房屋装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