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任斌段学虎)22日,东城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吃着零食进入KTV时,被营业员拦了下来。KTV店里通常会规定:禁止自行携带酒水。对此消协表示,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很难界定KTV禁止携带酒水和食物的行为是否侵权。
张先生称,19日他和朋友一起去位于东城金辰美食街的一家KTV唱歌,由于中午没来得及吃饭,就在路边的商店买了一袋零食吃着走进KTV。在张先生推门进入KTV时,被前台营业员拦了下来。张先生说:“刚一进门,他们说吃着东西不能进去,一般酒店或KTV都是禁止自行携带酒水,怎么吃着东西还不让进呢?”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退出KTV的大门。
张先生告诉记者,KTV前台营业员始终不让其进入,他和营业员理论半天就是不放行,后来他把吃的零食放进朋友的包内,才得以进入KTV。
22日15时许,记者联系到金辰美食街的这家KTV,前台的营业员称,这家KTV禁止自行携带酒水和食物,KTV内设有超市,顾客可以到超市内自行选购。该营业员还表示,即使是顾客吃着零食也不能进入KTV,“可以先寄存在吧台,离开时,到吧台领取带走”。
东营区消费者协会的李明兰表示,KTV不允许消费者吃着东西进入,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法律上,也没有此类明文规定。“现在没有合适的条文对KTV这样的做法进行规范,这对消费者很不公平,但确实很难界定其行为是否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