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5日讯(记者 王海龙 通讯员郭召利 杜长鹏)25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济宁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已达52万人,生育保险覆盖率达77%,将进一步加大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据济宁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从2008年底,济宁市出台《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来,大力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建立并实施全市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及管理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累计已达52万人,征缴基金6824万,支出3786万。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因生育引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