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见习记者 郑美芹 张大宁)25日中午,市民张先生在曹州路一家小餐馆就餐,结账时发现收据上的金额比菜单上竟多了4元钱。他被告知由于物价上涨,菜单上的单价还没来得及更换。
市民张先生与朋友在曹州路一家小餐馆吃饭,点了一份土豆丝和一份糖醋里脊。当时菜单上写着土豆丝6元/份,糖醋里脊18元/份。当张先生吃完饭要结账时,老板却收28元。老板解释说:“菜价涨了,但是菜单还没换。”张先生感到很无奈,他认为在吃饭之前就应该被告知菜价涨了。
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称,像这种情况不符合规定,饭店老板在顾客消费之前,就应提前告知明确的菜价,而不应该在结账时告知。她提醒市民在外就餐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支付超过菜单价格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