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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曝光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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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程耀武 范粟)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资委、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今年11月25日至明年1月25日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其停业整顿。

    专项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以使用农民工的重点行业和投诉举报为重点,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及早介入,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民工,如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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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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