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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首开公交逃票罚单
一男子扰乱公交秩序被罚200元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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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王光营 通讯员 王永杰)近日,一男子乘坐K901路公交车时企图逃掉两元车票,被发现后拒不补票还借酒劲大闹,结果该男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据悉,乘坐公交逃票被罚在省城尚属首次。

    据工作人员介绍,11月23日,市民王某乘坐K901路公交车从济南赶往济阳,心存侥幸希望逃票省钱,在买票时少报了两站,结果当王某在济阳县回河镇下车时被售票员发现。“他买的票到济阳崔寨,但却在回河镇下车。”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K901路公交开通时间不到半年,属于分段卖票。按照规定,从济南到济阳崔寨票价是5元,但到回河镇是7元,工作人员要求王某补交两元车票。

    在被工作人员识破后,王某不但拒交车票,还借酒劲在公交车上大闹,抢夺公交车变速杆、推搡驾驶员和售票员,辱骂上前劝阻的乘客,致使公交车不能正常行驶。公交车工作人员提出先替他交上票价差额,也被王某拒绝,于是只好将车门关闭停在路边,然后拨打110报警,等待警察处理。

    在接到报警后,济阳县公安局回河派出所迅速出警,将王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后补交了车票,但由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济阳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工作这么多年了,这种因乘坐公交逃票被罚的事我还是头一次碰到。”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人乘坐火车时会逃票,但乘坐公交车逃票的比较少见,在K901开通后这还是头一次碰到。根据规定,乘客逃票被发现后,工作人员必须让其补交票价差额。如果不听劝阻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在报警后执法人员将会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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