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29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孟伟)29日记者从聊城市司法局获悉,自12月1日起,市司法局将开始受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据悉,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确定并公布,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在2010年12月1日至1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聊城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申请需由本人提出,不得他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