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热线消息(通讯员孙毓 刘克玉 记者 刘大正)400元购买了一台农用水泵,使用仅仅两个小时电机就烧坏了,而商家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担责。29日,在崂山消保委调解下,商家最终免费为市民张先生重新更换了一台新水泵。
11月18日,张先生在崂山某商店购买了一台价值为400元的农用水泵,商家承诺保修期为三个月。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在安装后仅使用两小时水泵就无法继续使用,检查发现电机烧坏了。之后,张先生以水泵质量问题找商家要求更换或维修,而商家却称该水泵是合格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电机烧坏是张先生使用不当造成的,更换不行,要修可以,但所需费用由张先生承担。由于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于是到崂山消保委进行投诉。
崂山消保委调查后发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保委认为:张先生购买水泵后,一直在正常使用,并没有违反操作规程,其间,也没有其它意外情况发生,应属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商家辩称张先生使用不当,但又提供不出有利的证据支持,该意见不予采纳。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商家免费为张先生更换一台新水泵,保修期重新计算。
崂山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泵等产品时,一是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商家,同时要查看有关的证照;二是使用水泵时,尽量避免在低压时开机,不要频繁地开关电机,切莫让水泵长期超负荷运转;三是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一旦发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