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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屡次爽约费用也还没退还
买房者决定走法律程序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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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崔洪英)本报11月18日刊登了《33万买套二手房,终年无电又无证》后,小王曾承诺25日前费用全部退还给老冯,结果直到29日下午,小王不但没兑现自己的承诺,还玩起了“失踪”,伤心不已的老冯决定采取法律手段。

    据老冯介绍,他24日就开始联系原房主小王,小王告诉他在临沭,随后会与老冯联系,但老冯一等再等,却再也没有等到小王的电话,找小王电话也无人接听。25日早晨9时许,老冯再次与小王取得联系,小王称自己还没有忙完,等下午2点左右再联系老冯,结果老冯等到15点40分,仍然未接到电话,老冯再拨打小王电话时已经不接了。

    29日下午,老冯告诉记者,这两天他一直联系小王,但小王始终不接电话。随后记者拨打小王的电话,也是始终无人接听。

    老冯说,自己已经对小王的屡次爽约失去了耐心,他决定放弃协商这条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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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不交费两户受“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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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屡次爽约费用也还没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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