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报和省工商联联合主办的山东省民营企业“三项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受到民营企业热捧,目前许多民企正积极认真填报报表。
据组委会负责人介绍,按照实施细则,“三项评选”活动参评企业的主体资格包括:参评企业是民营企业,包括私有股份占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国有、非外资控股);参评公司的注册地在山东境内(公司指的是独立法人),子公司在山东境内注册的可以参加,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分公司不能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