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1日讯(记者 冯砚农)1日上午,大雾弥漫整个城区,不少司机索性在雾中开启远光灯行驶。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毕师傅表示,这些做法对安全行驶没有帮助,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1日上午7时,记者打车从海滨路自北向南行驶。一路上记者看到,在雾天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马路上行驶的车辆极少数按标准开启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其中根本没有开雾灯,但是打了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车子约占三成;开着远光灯行驶的车辆占了一半左右;还有一部分车什么灯都不开,在大雾中“摸索”前行。有着20多年驾龄的出租车驾驶员毕师傅告诉记者,远光灯发出的白光与白色的雾气容易混在一起,反而干扰驾驶员的视线。毕师傅向记者传授了他总结的雾天行驶经验:勤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车辆的作用,驾驶员在听到其他车的喇叭声,应当立即鸣笛回应,示意自己的位置。此外,如果发现后车跟得太近,可轻踩几下刹车提醒后车保持安全车距。
交警支队宣传科郭建科警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灯。郭警官还提醒司机,开启危险报警灯一定要注意,在拐弯之前将其关闭并打开转向灯向车辆和行人示意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