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张榕博 通讯员 刘英民)记者从崂山区环保部门获悉,崂山区约1.2万头大型牲畜近日全部“告别”张村河流域,至此崂山区已无大型牲畜饲养场所。据了解,山东省拟出台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区将划为禁止养殖区,在这些区域里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
1日,记者了解到,在崂山区北宅街道上万头大型牲畜于9月底全部迁出市区后,中韩辖区内张村河流域16个社区的约1.2万头各类猪、牛、羊等大型牲畜近期也完成“搬家”,至此从建国以来便困扰张村河流域的农业养殖污染彻底结束。
记者还了解到,《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为禁止养殖区。在这些区域里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目前青岛市共有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和大沽河等8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今后青岛市内四区将不再允许饲养猪牛羊等大型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