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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网络广告牵出300万元案件
烟台市药监局查办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
  • 2010年1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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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闫丽君 通讯员 刘军李德胜)近日,记者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为平台的特大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涉案货值达300余万元,堪称烟台市10年来最大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

    今年7月,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上网常规监测中发现,烟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了“龙脉胶囊”、“双瓜糖安胶囊”等药品的销售广告。

    敏感的工作人员迅速以此为线索,通过外围暗访、重点监控及蹲点跟踪等措施,步步追查。

    8月10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药监局组织人员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甘露消渴胶囊、龙脉胶囊、肾宁散胶囊等5种药品10余件及记账凭证64本、账本22本、收款收据24本等大量经营账目。

    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从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广西亿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商手中购进了双瓜糖安胶囊、肾宁散胶囊、龙脉胶囊等10种药品。

    随后该公司又借助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其经营的产品进行大肆宣传,以假借合法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开具伪造销售凭证等手段,将所购药品分别销往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潍坊、青岛、威海、淄博、烟台等)等地,销售方式主要通过物流寄递,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公司不仅无证经营药品,还利用网络、物流等手段销售,堪称是烟台市近10年来破获的最大的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

    对于这种涉药违法案件,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立案处理,严格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的群众举报人,监管部门也将在报请上级批准后,适时发放举报奖金。投诉举报电话:66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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