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来超市蛋糕,吃完就拉肚子,超市居然发了300元奖金
“质量监督奖”实为变相赔偿
  • 2010年12月0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2月5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呼忠利)从超市买蛋糕给孩子吃,吃完后小孩就不停地拉肚子,超市不承认是吃蛋糕造成的。3日,市民张红反映到奎文消协,要求超市赔偿损失。最终,超市同意以“质量监督奖”的方式,给张女士发了300元奖金。消协称,所谓的“质量监督奖”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赔偿方式。

    11月23日,家住玉清东街电力三公司的张红在新华路的一家超市内买了一个蛋糕,然后带回家给小孩吃。可让张红没想到的是,小孩刚吃完蛋糕没过几个小时,就嚷着肚子不舒服,并开始拉肚子。张红赶紧把孩子带到单位的医务室,挂了2天点滴,但病情未见明显好转。随后,张红带着小孩又到潍坊市附属医院,打了3天点滴,病这才被治好。

    张红介绍,孩子当天是吃了蛋糕后开始拉肚子,所以她判断,是蛋糕质量存在问题。

    于是,张红到超市讨说法,并要求超市作出赔偿。可是,张红却吃了超市的“闭门羹”。超市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蛋糕没有过期就不应该有质量问题,小孩拉肚子肯定是因为吃了其他的东西,才造成的,并非像张女士所认为的那样。可是,张红却坚决否认,“不可能,小孩没吃别的东西,一定就是蛋糕的问题。”

    3日,张红把此事反映到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可是,此事的调解却陷入困境。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类似的食品质量投诉,通常缺乏有力的证据,无法证明是否是由于吃了该类产品产生的后果,而很多超市也以此作为推托责任的理由,工作人员就只能以协调的方式,使双方达成比较一致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调解,超市同意发给张红女士300元“质量监督奖”,但仍否认超市内的食品质量存在问题。

    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质量监督奖”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赔偿方式,很多消费者与超市产生类似纠纷时,很多超市都会选择这种方式,与消费者达成协议。而超市不肯承认食品质量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担心影响声誉,吓跑消费者,“也有可能真的不是超市食品的问题。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自己的食品质量出现问题,也是超市宁愿选择变相赔偿的原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调故障招来骗子维修员
货车欲借绿色通道逃检查
大学生走上街头为盲童募捐千余元
“质量监督奖”实为变相赔偿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