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陈鸿儒 见习记者 张新文)市中区专门经营食品机械公司的薛先生,在委托宅急送快递公司送货时,两次发生货物损坏的情况。
薛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14日,他委托快递公司运送了一个烧烤炉子,从济宁发往安徽,保金为280元;10月26日,他又委托快递公司运送了水晶火锅,从济宁发往哈尔滨,保金为700元,两个物品均在途中损坏。“快递公司答应赔偿,但至今没有结果。”
“水晶火锅属于易碎品,我在托运之前都做了非常仔细包装。”薛先生告诉记者,包装时,他们先用气泡纸进行包裹,然后用泡沫塑料固定在0.6厘米厚的木箱中。由于薛先生寄送的水晶火锅是样品,而哈尔滨的客户收到时已经坏了,所以哈尔滨的客户取消了订单,薛先生损失了约5000元。
8日下午,记者来到宅急送济宁分公司,一位姓甄的工作人员介绍,已经答应赔付就一定会赔付,具体的时间还不能确定。随后,记者联系了宅急送济宁分公司的孙经理。孙经理称,他不了解情况,问一下再给答复。当日下午,负责投诉理赔的一位陶姓工作人员致电薛先生,答应两天内为薛先生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