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8日讯(记者 陶相银)7日傍晚,一辆摩托车撞上了一辆违规停放的工程车,主要事故责任原本由摩托车司机承担。但工程车司机见摩托车司机受伤倒地后,因担心车辆被扣,开车逃离现场,反而使这起普通的追尾事故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程车司机在今后的事故处理中要负全部责任。
7日17时10分许,环翠区桥头镇南台村附近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五大队民警赶到事故地点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摩托车司机横躺在路上神志不清,民警赶忙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据目击的村民介绍,事发时有一辆工程车停在路边,但未在车后设置反光警示标志,摩托车驾驶员则因天黑车快,直接撞上了工程车车尾。事故发生后几分钟,工程车司机赶到现场将车开走。半个小时后,民警在附近的一个工地上找到了肇事车及该车司机刘某,据刘某交代,事发时他正在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接到朋友的电话,被告知一辆摩托车撞上了工程车。刘某到现场后,发现摩托车司机受伤较重,又考虑到工程车没有牌照,怕交警把车扣下,便将工程车开走。
目前,肇事工程车已被警方扣留,事故还在处理中。据事故民警介绍,工程车在光线不足路段停车时没设置反光警示标志,属于违规停车;摩托车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追尾,应承担追尾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在事故发生后,刘某没有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而是逃逸,使得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改变,已由一起普通的追尾事故演变为交通肇事逃逸案,工程车司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