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袋装海产品里有根塑料绳
38元的产品赔了 150元
  • 2010年12月0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熊正君通讯员 苏海东 董倩)新泰一市民在购买的一袋海产品中发现了一根塑料绳,超市只同意退回商品,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她获获得近4倍的赔偿。

    在12月初,新泰市民王女士某超市花38元购买了一袋烤鱼片。打开食用时,却发现食品内有一根塑料绳。王女士认为,塑料绳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物质,她要求超市予以10倍赔偿。而超市认为,食品尚未食用,并没有对人身造成实质性伤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要求,只同意将商品退回。

    12月4日,在双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向新泰市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最终,超市赔偿给王女士150元钱。

    在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购买前要查看超市食品生产操作和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对于那些生产经营环境狭小、混乱,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超市,消费者要慎重购买。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袋装海产品里有根塑料绳
心情不好,女子酒后要跳河吓了一跳,的哥赶紧把她劝
银行卡,莫名沾上毒品案不思量,一下丢了两万多
闯禁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