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罚款500元
  • 2010年12月1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孙海东)“净风”行动查办“黄赌毒”案件1S03起;查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5S起;先后设立犬只流动办证点40余次。9日上午,济南市治安支队在公安微博大走访平台上向广大市民和网友介绍了2010年的工作亮点。

    9日上午9时30分许,以“烟花爆竹安全”和“文明养犬”为主题的济南公安微博大走访走进济南市治安支队。临近年底,烟花爆竹成为了网友们关心的热点。治安支队宫春生副支队长介绍,2010年以来,与相关部门配合,查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5S起,查处涉案人员63名,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17S0箱件、原材料550公斤。“自11月20日到2011年2月底,全市将进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宫春生说。

    网友在微博上询问:“走在街上听着轰轰隆隆的响声总有不安全感,能出个什么规定,马路上多大范围以内不能放炮吗?”济南公安微博回复说:“过街天桥、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宫春生特别提到,对于个人违反《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的处罚金额今年提高了,由原来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到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很多网友比较关注对养犬的管理规定。网友“羊羊琳”说:“家里有只泰迪犬,非常小,需要办户口吗,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济南公安”微博回复说:“只要出生三个月以后都需要办证,拿着养犬出生证明和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暂住证到辖区办证点办理就可以了。”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共有44000多个犬证。治安支队自2010年以来,先后设立犬只流动办证点40余个。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募志愿者园区效力,咋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罚款500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