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9日讯(记者刘守善 马辉)近年来,二手房市场活跃,济宁城区各街道遍布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不过,8日记者却从房管部门了解到,城区500多家房产中介中,仅有30多家进行了备案,90%以上的房产中介机构根本不具有备案条件。
8日,记者在城区走访发现,除少数门头较大的房产中介位于交通干道上外,多数“小中介”都隐身在社区街道上,租个小门头,以“一屋一板一电话”的形式,兼营家政、婚介、职介等业务。据调查,这些“小中介”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房源等信息也是相互“串”来的。“有的是为招揽客户,编造一些虚假信息放在信息栏上,很容易出现纠纷情况。”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设立房产中介机构须具备相应条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固定服务场所,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有一定数量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的经纪人员。“在济宁,房产中介机构应具有10万元以上财产,3名以上的房地产经纪人,才能从房管部门备案。”据相关人员介绍,粗略估计,济宁城区有500多家房产中介,90%以上不具备上述条件。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执法权,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明显缺乏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