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楠 本报记者赵壁
在一所中学做财务工作的李老汉,2001年因脑干梗塞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两个亲生儿子在他住院期间将他遗弃在医院。直到2007年李老汉去世,一直都是由两个亲妹妹照顾。
李老汉去世后,他的两个儿子向法院起诉两个亲姑姑,要求继承李老汉的遗产。近日,青岛市北法院一审判决,李老汉的两个儿子因遗弃父亲丧失继承权。
传统剧目《墙头记》讽刺了那些不赡养父母的不孝之子,而李老汉的两个儿子比《墙头记》中的两个不孝子有过之而不及,令人不齿。
侄子争遗产
起诉亲姑姑
2007年1月,李老汉的两个亲生儿子,将照顾父亲李老汉六年的两个姑姑告上了法庭。
李老汉的两个儿子称,2003年一个姑姑作为父亲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李老汉和妻子的离婚诉讼,判决离婚后又代理李老汉提起执行程序分割共同财产,从市南区法院获得离婚案件的执行款,共计人民币28万元整。
李老汉的两个儿子向法庭称,姑姑事后一直没将案款交给父亲李老汉,而且姑姑还将父亲接回家,强行阻止他们二人与父亲见面,父亲去世后,28万元成为遗产。
李老汉的两个儿子认为,自己作为李老汉的继承人遭到姑姑的恶意隐瞒,兄弟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父亲的28万元遗产。
姑姑反诉
侄子遗弃老父
李老汉的两个妹妹成了被告后,又反诉两个侄子遗弃亲生父亲,认为他们已经丧失了继承权。李老汉的妹妹称已将28万元款项交付李老汉。由于李老汉于2001年就因患脑干梗塞等多种疾病,导致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当年7月,李老汉住院治疗期间,两个儿子不辞而别,将李老汉遗弃在病床之上。
李老汉的妹妹称,从2001年李老汉患病住院至2007年去世,李老汉所花费的医疗费达23万余元(自费部分),营养费8万余元,护理费用297000元,房屋租赁费用67000元。上述款项合计约67万余元。而李老汉的两个儿子不但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也没有照顾过老父。
李老汉的妹妹认为,两个侄子6年不赡养照顾没有自理能力的父亲,而且在李老汉去世时,她们千方百计打电话到二人工作的单位通知
二人,但是没有一人到场,两人遗弃亲生父亲,诉请法院依法判决他们丧失继承权。
法院判决
两子丧失继承权
法院认为,李老汉生病治疗时间较长,花费较多,而且两人未提供证据证明28万元在李老汉去世后尚有剩余,对两人要求姑姑返还28万元的要求不予支持。
法院还认为,李老汉常年患有多种严重疾病,2001年6月因脑干梗塞住院治疗,长期卧床,需陪护。而李老汉自2001年8月入住青岛市社会福利院及以后的住院、治疗一直由两个妹妹陪床照顾,李老汉的两个儿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负有赡养照顾李老汉法定义务的成年子女,六年间未向李老汉支付过任何费用,也没进行照顾。法院认定,李老汉的两个儿子构成继承法规定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形,依法应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