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9日讯(记者 曾现金通讯员 周哲明)今年起,微山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农村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政府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拿出3—5元资金,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微山县日前出台《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面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村级医疗机构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个行政村确立一所村卫生室,承担本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确定2-3所。人口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核定1-2名乡医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可核定2-3名,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核定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