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出台了《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泰安市科技奖最高金额每人20万元。新出台的《实施细则》是10月1日发布实施的《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配套文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细则》与以往政策相比,主要作了7个方面的修改,在奖种设置上增设市技术发明奖;缩短了最高奖评审时间,由3—5年评审一次修改为每年度评审一次;对高层次获奖人员授予荣誉称号;扩大一等奖授奖比例;增加了授奖人员;增加了奖金数额;明确了奖励范围。
本报见习记者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