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传宝
近日,一位朋友在济南乘坐出租车时,将一部价值万元的高档数码相机落在了车的后座上,由于下车时没有记住车号,至今未能找回。朋友追悔莫及,后悔当时没有向司机索要乘车发票。如果遇到的是个无德司机,要想找回相机,简直如同大海捞针。
乘车不索要发票的乘客很多,可一旦丢失物品,乘客不但会失去一次维权的机会,也会给捡到遗落物品的司机为寻找失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要想避免失去维权的机会和寻找的麻烦,办法也很简单。作为出租车司机,要认识到把顾客送到目的地并不等于服务结束,在进行完现金结算的同时,为顾客送上此次乘车的发票,才算是此次服务的结束,这样的服务才算圆满。
出租车行业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出租车司机能否及时向顾客提供发票,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形象,能否将此行为作为服务的一项标准,全面贯彻并得到有效监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