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姜黎明)随着圣诞节和元旦的临近,各大商家也开始推出“打折”、“买一送一”等多种降价措施吸引顾客。13日,烟台市消费者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打折促销商品时要多加谨慎,谨防掉进消费陷阱。
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理性的购物心态,不要单凭价格决定消费,注意商家出具的商品发票内容,特别是对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要谨慎购买。务必提高警惕,有的商家会把商品的原价提高几倍,再以打折的名义销售,甚至用所谓的“跳楼价”、“破产价”等字眼引诱消费者上钩,从中牟利。
另外,要注意提防“买一送一”等类似的陷阱,这种宣传有很多带有格式条款性质的虚假宣传,真正给予消费者实惠的并不多。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反季商品时要注意选择,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是从购买之日算起,等使用时出现问题已经超出了三包期,致使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