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刘玉彩)13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岛城47.3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15日起开领冬季取暖补贴,青岛执行了多年的每人每年80元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有了切实保障。
记者了解到,1989年,山东省出台的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这个规定已经执行了21年,其间,青岛市根据实际情况,已经将取暖补贴上调到每人每年80元。日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0年12月起为本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冬季取暖补贴标准。
具体调整标准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由原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原80元补贴标准不再执行;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取暖补贴标准比照青岛机关标准执行。调整后的取暖补贴将在每年12月份随当月养老金一次性发放。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本次冬季取暖补贴调整共涉及青岛企业离退休人员47.3万人。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调整后的取暖补贴将于12月15日起,随同当月养老金,分批次陆续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中。有关取暖补贴调整方面的疑问,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或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