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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工钱爬塔吊影响施工被拘留
警方提醒:讨薪应合理合法
  • 2010年1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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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营12月14日讯(见习记者顾松通讯员 李守坤于福龙)9日,两名塔吊工为了索要工钱,爬上塔吊的塔臂威胁工地承包人,造成工地无法正常施工。事后,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个被行政拘留5天,一个被警告。

    12月9日下午2点,东营市东城八分场附近的一建筑工地上,塔吊工向丽因工地承包人张坚拖欠她2500元工钱,就约来工友路平一起到工地索要。

    不巧的是张坚不在工地,向丽就给他打电话索要工钱。张坚让她等着,并拒绝了向丽面谈的要求。向丽一气之下告知张坚:“你不来,我就到塔吊上面等着你。”哪知张坚却回复说:“你爱怎样就怎样,就是没钱。”

    随后,向丽和路平商量着爬上一个50多米高的塔吊上,然后报警索要工钱。向丽爬到了塔吊大臂的中间,路平爬到了塔吊大臂的后端,引来工地上的工人围观,工地施工秩序一时受到影响。

    当日下午3点,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2人劝说下来。

    12月10日,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给予路平警告处罚,给予向丽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作为农民工索要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但索要劳动报酬应当采取合法的方法和途径,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干违法的事。像路平和向丽那样做,就得不偿失了。

    据了解,现在,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机构,专门为农民工讨公道,也有公开的举报电话,可以随时拨打电话举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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